政府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建设10项要求|政策

来源:信用政策 | 来源:赣州绿盾 | 时间:2019-03-06 | 76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府对赣州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建设10项要求,综合国务院、江西省和赣州市对中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有10项要求:
  1、披露制度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
  2、信用档案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3、信用信息将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4、信息共享:完善部门交换共享机制

  5、信用评价: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
  6、信用应用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7、分类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分类管理
  8、监管体系:加快建设“企业自重、行业自律、法律惩戒、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中介服务业信用监管体系
  9、退出机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10、责任追究:对不遵守执业规则、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和法律责任。
  文件摘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相关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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