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为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政策法规 | 时间:2023-12-04 | 5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基础电信业务

(一)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二)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三)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四)互联网及其他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五)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他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

(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七)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八)无线寻呼业务;

(九)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第(八)、(九)项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二、增值电信业务

(一)电子邮件;

(二)语音信箱;

(三)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

(四)电子数据交换;

(五)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六)增值传真;

(七)互联网接入服务;

(八)互联网信息服务;

(九)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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