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榕台全域融合。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落实马祖居民和企业在榕享受与福州市民、在榕企业同等待遇,推进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涉台优惠政策覆盖福州新区范围,设立福马产业园、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加快福顺高芯微芯片、光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项目建设,签约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50个以上。出台首次来榕台胞走访交流激励政策,健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涉台服务功能,建设一批榕台融合治理社区示范点。鼓励两岸高校、产业园区在榕设立合作中心,试运行两岸技术交易市场,加快两岸科研成果在榕转化,加强两岸科技人才交流和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闽王、陈靖姑、福建都城隍等民间信俗双向交流,办好海丝博览会暨海交会、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海峡两岸船政文化研讨会等品牌活动。
(四)致力提升功能品质,高标准建设海滨城市、山水城市
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做好产城人融合,突出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等项目,谋划落地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基地。动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等项目,加快G228滨海风景道等项目建设,建成投用滨海综合医院二期、师大附小滨海校区等项目。推动香港数据容灾和存储中心、闽港跨境电商等项目落地,探索闽港临床研究合作共享机制。推进三江口片区开发,推动酒店及配套学校、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梁厝历史文化街区二期建设,加快火车南站周边城中村改造,动建植物园二期等项目,建成开放植物园一期。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动建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帝封江片区路网三期等项目10个,加快象山隧道拓宽改造、金山大道改造提升等项目52个,完成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北兴路道路工程等项目22个,新改扩建市政道路70公里,加快构建东西、南北向快速通道。开工闽清至永泰高速等项目,谋划推动城区四环路建设。提速滨海快线、地铁4号线后通段、2号线东延线、6号线东调段建设,力争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获批。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条,提升改造公交站点100座。新建改造市政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二次供水设施1万户。新建改造雨水管网50公里、燃气管道78公里、市政污水管网80公里,推动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新改建福道65公里、口袋公园20个。
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实施城市品质提升项目800个。打造晋安河、白马河榕树风情大道和“闽江之心”茉莉大街,新建茉莉花主题园3个以上、福桔小游园15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按需定建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基本完成“保交楼”任务。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2个,动建安置房1万套,整治老旧小区94个。改造老旧路灯线路70公里。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30座,建成环卫精品示范街区10个。规范“两车”管理。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养犬登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探索建立老旧住房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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