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政策

来源: | 来源:国务院令第721号 | 时间:2019-11-18 | 3706 次浏览 | 分享到:
食品行业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确定黑名单制度。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相衔接,及时向社会公布。

食品行业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确定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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