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良好信息采集入档

来源: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9-12-11 | 4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信用信息全面性
    企业信用档案将政府部门依法公开的监管信息(归类为企业基本身份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认定信息、产品质量监测信息,法院判决裁定信息,知识产权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包括各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贷公司信贷评价信息、民间借贷信用评价信息),行业协会评价信息(各行业协会评价信息、社会组织评价信息、社会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管理信息,市场反馈信息(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进行持续有效聚合。任何一个方面的信用缺失都可能引发企业整体的信用危机,因此,只有全面性的信息才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出企业的信用状况,才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信息采集渠道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数据,每条数据都保留原始发文的记录,为事后备查、企业质疑留下真实可靠的资料。

异议纠错功能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绿盾企业征信系统每条信用档案信息的真实性都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信用档案信息有出入,均可登录系统提交修改异议申请、纠错申请,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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