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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7月27日国务院令第746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当前是最新版本全文,共六章第五十五条。
来源: | 来源:国务院令第746号 | 时间 :2024-12-14 | 3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四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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