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最新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增值税法全文共六章三十八条。
来源:绿盾南康企业服务中心 | 来源:第十四届全国人大 | 发布时间: 2025-01-02 | 63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增值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协助税务机关开展增值税征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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