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供应商可自行申请账号注销。
(四)注册信息变更
1.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系统将自动生成并保存信息变更记录。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应当将采购项目要求的资质、业绩和其他材料,按规定格式要求上传至系统扩展信息页面。
三、供应商违规失信行为处理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
1.夸大企业业绩和产品性能的;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投诉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轻的;
4.其他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1.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
2.被抽中邀请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大的;
4.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较重的。
(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1.累计2次受到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理的;
2.在采购活动中私下与采购相关机构、需求单位达成不合理意向的;
3.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4.投标(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
5.提供虚假生产进度报告,或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影响用户单位供应保障的;
6.在开标、评标(评审)现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采购活动秩序的;
7.中标产品在非注册生产地址或合同约定地址生产的;
8.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
9.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
10.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供应商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给予终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
1.累计2次受到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理的;
2.在注册、复核、实地考察和调查中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资质材料的;
3.在采购活动中有贿赂行为,或与有关部门、采购机构、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或者拒不按照投标(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的;
5.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发生质量问题,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6.提供假冒伪劣或者走私产品的;
7.冒用其他供应商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
8.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
9.拒绝接受实地考察、调查和监督检查的;
10.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五)违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违规行为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2.违规行为对用户单位有关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13
2024-11-22
40
2024-11-21
61
2024-11-20
48
2024-11-19
76
2024-11-18
101
2024-11-18
68
2024-11-17
97
2024-11-16
122
2024-11-15
170
2024-11-14
211
2024-11-13
181
2024-11-12
14859
8389
6221
4084
4056
3665
3380
3365
3223
3193
3129
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