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372
1天前
503
3天前
783
5天前
72235
6天前
545
7天前
730
8天前
1148
9天前
1593
17天前
1164
19天前
2862
20天前
2212
21天前
2285
21天前
3060
22天前
1863
23天前
2102
24天前
1904
25天前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最新信息
811943
585203
331384
256004
224251
216875
207645
204252
204026
185824
171834
162975
160800
106686
106139
10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