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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是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要求编制。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 时间 :2018-08-16 | 85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司法行政公信建设。

规范司法行政行为,梳理、修订、完善现有司法行政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建立司法执法和相关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依法依规将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司法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诚信等级评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到2016年,司法执法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90%。

(六)健全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六、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对于提升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夯实社会道德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诚信建设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公园广场、楼宇商厦、集贸市场、风景园林及工商税务、供水供电、公共交通、邮政电信、银行医院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利用橱窗展板、移动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集中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提高全民诚信道德意识。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引领效应,在各级各类媒体,拿出重要时段和版面,刊播“诚信”主题公益广告,以守信的典型激励人,以失信的案例警示人。以“信用江西”网站为平台,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把诚信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普及诚信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使诚信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家庭。完善诚信教育体系,将诚信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组织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培养诚实守信品质。把社会作为诚信教育的大课堂,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文明集市创建等为抓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重诺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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