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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推进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现就推进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意见。
来源: |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 时间 :2018-08-16 | 6003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红黑名单”,并加大监管力度。

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按照“7天双公示”要求,负责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入库、上报省信用办和依法公开;负责根据处罚信息确定农业投入品领域“红黑名单”,并加大执法力度。

省种子管理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种子领域 “红黑名单”,并加大监管力度。

省植保植检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行高毒农药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农药领域“红黑名单”,并加大监管力度。

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有关农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负责在江西农业信息网链接“信用江西”和“信用中国”网站。

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业务领域内财政资金项目审核过程中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信用记录等措施;负责业务领域内由省农业厅发布的企业荣誉信息的归集、入库和依法公开;负责指导市、县业务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行业文件、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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