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政策

来源:国务院 | 来源:国发〔2014〕21号 | 时间:2019-06-27 | 2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
以上信息摘自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4〕21号
标      题:《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27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0072

发布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6/27/content_8913.htm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