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举办粮食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夷陵区粮食局副局长卢光涛、各粮食企业以及绿盾征信宜昌服务机构负责人龙宏英等参加。
会上,卢光涛讲解了《夷陵区粮食行业信用监管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为加快夷陵区“法治粮食、安全粮食、民生粮食和信用粮食”建设,夷陵区粮食局积极创新思维和行动,建全信用监管的基础体制,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区域内粮食企业开展信用数据共享的联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有关项目和特定粮食加工行业政府系列补助或奖励的参考。
龙宏英为与会人员讲解了信用档案的构成、良好信用对企业带来的益处以及失信记录不及时修复带来的影响等内容。
粮食是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根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第五条规定:“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鼓励、引导粮食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粮食系统各环节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诚信,有利于保护守信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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