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全文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通过,2005年修正,2010年第二次修正,2024年3月28日第三次修正,最新修正版全文内容共六章三十六条规定。
来源: | 来源:河北省人大 | 时间 :2024-06-19 | 148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被检查者正当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的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