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三部委意见对使用企业信用报告怎么规定的

来源: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10-02 | 27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早的三部委意见对使用企业信用报告怎么规定的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信用档案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动态记录,是企业获得商业信任、促成交易的基础,是大众消费、交易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公平保障体系。


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