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 赣府发〔2020〕9号 | 时间:2020-05-18 | 5187 次浏览 | 分享到: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全面提升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立项规范化、标准化论证,构建全省统一的项目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布局差异化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鼓励各地依托产业特色和文化风俗,打造消费型文化和旅游展销品牌。鼓励各地打造特色“赣菜”品牌,提升特色“赣品”品质,推广“游客喜爱的赣菜”“江西旅游名小吃”“江西好礼”,提升消费品牌美誉度。大力升级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公司化、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化,加快乡村旅游品牌提档升级。支持各地中小型、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提档升级,扩大品牌影响。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文艺演出、非遗项目进景区,提升景区旅游产品文化内涵。鼓励各地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创新文化和旅游产品表现形式,重点升级红色文化、陶瓷文化、客家文化和戏曲文化等相关产品。鼓励各地利用老旧厂房等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积极提升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动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打造汉文化传承展示区。到2022年,全省推出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演艺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四)着力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地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创办和提升一批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鼓励各地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改造一批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培育一批游客喜爱的特色美食集聚区。支持各地深挖历史街区的特色文化,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引导各地夜间经济向历史文化街区、文体娱乐功能区和小街小巷等区域集中布局,打造一批差异化、综合型夜间消费的夜游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和示范街区。鼓励各地推出一批精品民宿,打造若干条精品线路,实现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全覆盖。到2022年,全省建设7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5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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