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92号)指出:“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债券发行、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建立信用审查制度,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近日,盘锦辽东湾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我局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为区域内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企业接到《关于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后,将所需材料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信用承诺书》,提交至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征信窗口进行申报审核。征信工作人员将到企业通过走访实地认证,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绿盾征信信用评级系统将自动评出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信用级别为AAA的企业并在立信服务期内无重大违规事项的,经市信用部门审批合格后由绿盾征信和辽东湾经发局共同颁发‘立信示范单位’牌匾。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打印企业信用报告。”
《通知》还指出:“绿盾征信作为独立第三方征信机构将严格恪守‘客观、真实、公正’的国际征信准则,对全区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密、保存及动态管理。企业征信中心网络部人员将立信企业推送到盘锦信用协会网站和辽东湾新区门户网,并免费为企业开通功能强大的全国**的与企业信用档案相匹配的‘竞信商城’店铺;扩大企业产品销量,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的信用户口本,企业信用等级就是企业的“身份证”。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在企业的生产、销售、合作、招聘、投标、信贷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金扶持、企业公众形象、评选评优等商务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政府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实行分类监管,也提供了主要依据。
作为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之一,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建立的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为企业建立的信用档案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商务合作信息、司法信息、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新闻媒体和社会评价信息等内容,对于综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是一个有力参照,为盘锦辽东湾新区相关部门认可、采纳,对于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提供了积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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